我乡在排查不稳定因素过程中,发现凤头村鱼泉组34号,原吸毒人员杨宗花精神情况不稳定,对其姐夫一家及周边群众进行打骂并破坏他人房屋,存在一定肇事肇祸行为。
为进一步了解其精神状态和行为情况,我乡会同太平中心派出所、宝盛乡卫生院、凤头村委多次对其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其与前期走访相比,精神状态有较大变化,存在多疑、易怒的情况,并有在夜间携带手电筒到邻居家找人的情况。
我乡与太平中心派出所、宝盛乡卫生院沟通后,认为杨宗花近期行为表现存在较大危害公共安全的潜在风险,建议送往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诊断治疗。随后,我乡按照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移送工作要求,与其母亲杨名琴进行了联系,但其母坚决不同意将杨宗花送往医院,并威胁谁将杨宗花送往医院,其孙女的学费、生活费就由谁负责。
由于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移送需其亲属签字并承担监护责任,其母亲不同意移送,也不愿意承担相关诊查、治疗费用。经县卫计局与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沟通后,此种情况可由乡政府、派出所、卫生院出具证明后强制移送鉴定其精神状况,如确系精神病人可入院治疗,但政府要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如非精神病人则由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进行惩处。
为确保杨宗花就医或受处罚期间其女杨晓乔的正常学习生活,我乡将继续联系并告知其生父在杨宗花不能履行监护义务的情况下,由其全权履行对杨晓乔的监护义务。
目前,我乡正与公安派出所、卫计部门积极筹划开展将杨宗花强制送诊事宜,后续工作情况我乡将持续向县综治办进行汇报。
特此公告。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宝盛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