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紧紧围绕 “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三有”脱贫工作要求,针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帮扶干部履职、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发点球”式的整改方式,倒逼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尚未发现扶贫干部违纪违规行为。通过两年来扎实的脱贫攻坚工作,全县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得到长足发展,社会事业建设成效凸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二是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中,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农村开展定点帮扶,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进一步增进了党群感情,密切了干群关系,营造了全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条例》的颁布,顺应了基层和群众的期盼,为我们更加扎实有序地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后,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脱贫攻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苦干实干,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