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雅委办〔2017〕106号文件精神,涉及我局的为玉溪河引水工程以上至太平镇大河村河段内分布2个采砂场,为在产砂石场,其中同鑫砂石场采砂占用全部河道,另一个砂石场占用河道面积大。同时,玉溪河引水工程以上沿河砂石厂在作业期间,存在洗砂废水污染河流,导致河水浑浊现象。现将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6月1日,我县已对16家采砂许可到期砂石场采取了切断动力电源措施,玉溪河引水工程以上沿河砂石场自6月1日起就未加工生产砂石,现正开展清场工作,已不存在废水污染河流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大河村2个采砂场分别为同鑫砂石场(两个点)和双甲砂石场,双甲砂石场设备设施已拆除完毕,因成品料较多,清运处理需一定时间,预计9月30日前可完成处理,成品料堆放占用河道问题,在处理成品料的同时对占用河道部分进行清理。同鑫砂石场(两个点)下方点设备设施已拆除完毕,成品料已全部处理完成,连砂石正在处理,占用河道部分已基本完成清理;同鑫砂石场(两个点)上方点的设备设施正在拆除,成品料和连砂石已处理完成,待设备设施拆除完成后对占用河道建筑进行清除,预计8月10日前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