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主汛期以来,受持续高温天气影响,从 7 月中下旬开始,我县局部点暴雨呈现频发、多发态势。为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
各乡(镇)要进一步对各类山洪灾害易发区、采砂河道、病险水库、工矿企业、旅游景点、场镇和新村聚居点排水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再次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山洪沟、水河(溪)沟进行全线排查,对影响行洪的弃碴、树枝、违规建筑物等进行迅速清理和拆除。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的各类水库、山坪塘进行再次隐患排查,切实预防和消除水库险情,并落实每日监测、巡查制度。
二、进一步做好避险转移
当预判可能发生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强降雨、山洪、泥石流、水库溃坝等重大险情隐患时,各乡(镇)要坚决、迅速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提前转移疏散。要细化转移路线,并逐村逐户逐人告知警示方式、转移路线、避灾地点。对留守老人、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要提前制定一对一帮扶措施;对于被洪水围困、道路损毁、山体塌方等原因导致受灾群众无法自行安全转移的,要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及时调配车辆、工程机械等,有序疏散、转移和撤离受威胁群众。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防汛抗旱信息报送责任主体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内灾情发生后要坚持边报告边处置原则,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种类,要认真做好全过程的记录。要及时、准确收集、统计、报送洪涝灾害灾损统计。
四、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应急值守工作,严肃值班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电话要在规定时间内接听,因停电或网络故障导致值班电话不通时,要及时向县防汛办、县应急办、县地灾办报告,并协调有关单位尽快恢复。要督促各类监测预警责任人上岗到位,确保手机畅通,及时接听电话和接收预警信息,并做好日常监测巡查登记。值班人员坚持值班岗位,党政主要领导要有一人在岗在位,杜绝缺岗、脱岗、漏岗情况。各类基层防汛责任人岗位发生变动时,要及时报县(区)防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