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沫东水库四张清单

发布单位: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17-08-10 14: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1.目标清单

1.1水资源保护

沫东水库水质达地表水Ⅲ类。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达标。加强水源地保护、地表水污染管理和水功能区管理。

1.2库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加强涉库项目管理,库区岸线防治清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沫东水库巡查人员多次巡查发现水库右岸、左岸坝肩经常有游客游玩、野炊、聚会等,对水源有一定污染,为防止水源污染,我局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重要部位进行隔离围护

1.3水污染防治

多部门联动,加强农业、生活用水的排污管理,推进达标排放,防止污水直接入库。加强库岸管理,基本清除库岸垃圾,防止垃圾及渗滤液入库。

1.4水环境治理

    水面清洁:沫东库区水面清洁无垃圾,要求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及水库使用权人加强杂物打捞力度,确保库面清洁,水源安全。库岸绿化:因地制宜选择种植草木,提高库岸绿化效果,库岸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80%以上

1.5水生态修复

    积极争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水土保持宣传。

1.6执法监管

积极探索涉库行为多部门联合执法,争取由水务、环保、住建、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2.问题清单

2.1水资源保护

2.1.1水源地保护力度还不够。

2.1.2标识标牌的设立还不够完善。

2.1.3库区面源污染治理力度还不够。

2.2库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沫东水库未编制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

2.3水污染防治

库岸垃圾废弃物现象较多,污染了水体。库区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面源污染入水。

2.4水环境治理

库区局部河岸存在垃圾,很少进行水库水质取样检测。水环境治理经费严重不足。

2.5水生态修复

   沫东库区部分岸岸还存在较大水土流失面积,未设置水土流失监测点。

2.6执法监管

还未开展过涉水联合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机制还没有形成。

3、任务清单

3.1水资源保护

    3.1.1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沫东水库每年水质达地表水Ⅲ类。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达标。

3.1.2加强水源地保护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水源地保护、库区沿岸造林绿化、水土保持,增强水源涵养功能。

3.2库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加强库区集雨面保护和监管,根据水土保持法和防洪法加强弃土弃渣监管,安全堆放,不得入库。加强库区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库区管理范围划定。2017年拟定水库保护、管理范围,2018年-2019年完成水库确权划界工作,2020年总结经验,巩固确权划界成果。

3.3水污染防治

2017年,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科学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意见,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2018年完成水库集雨面内所有面源污染情况进行清查统计,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治理方案;2019年-2020年多部门联合协作完成水库集雨面内所有面源污染治理。

3.4水环境治理

每年县政府和有关乡镇、水管理单位;乡镇和各村(社区)签订2017年度水环境管理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清理堆积在库区两岸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保证库岸及水面环境整洁。

3.5水生态修复

积极争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加大水土保持防治投入力度,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到2020年库区宜林段绿化面率达80%。库岸水土流失严重段均设置监测点。

3.6执法监管

加强库区管理保护联合执法。建立多部门、常态化、严格的库区管理保护联合执法体系和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库区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严厉打击涉库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坚决清理整治非法建设、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乱弃乱倒、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4.责任清单

4.1水资源保护

4.1.1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相关乡镇。

4.1.2加强水源保护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相关乡镇。

4.2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相关乡镇。

4.3水污染防治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相关乡镇。

4.4水环境治理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相关乡镇。

4.5水生态修复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相关乡镇。

4.6执法监管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相关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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