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部门责任清单(行政给付类)
序号 | 1 |
权力类型 | 行政给付 |
权力项目名称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责任主体 |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与流动人口服务股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依法、依规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出具通知并发给证件。 4、事后监管责任:对资金发放进行督查、监管。做好年审,退出等时候工作。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追责情形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监督电话 | 0835-6522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