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拨付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根据各地常住人口数、国家规定的人均经费标准确定, 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50元,我县常住人口为12.07万人。
目前,我县已拨付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60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