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日,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和芦阳镇联合执法,依法拆除先锋社区石羊统规统建二号地块(金丝楠安置点旁)桥头小区居民王兰在已征国有土地上修建砖混结构违法建筑。
相关工作人员及施工队伍于中午13点准时进场。拆除现场工作分工明确,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书面公告后,施工队伍有序进行拆除工作。在不伤及周边房屋的情况下,拆除工作于18点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