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芦阳镇城东社区居民王某敏、王某勇、王某红未经审批,私自在芦阳镇骆家营安置小区旁修建简易房,城管局对三人违建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按照违法建设查处程序先后下发相关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拆除,三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自行拆除违建的法律义务。
2017年2月8日,由芦阳镇牵头,住建局、公安局、国土局、城管局等单位配合下,依法对三人在骆家营安置小区旁的违建实施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