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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龙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单位:龙门镇 发布时间: 2018-02-10 09: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龙门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2、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3、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4、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龙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重要工作
  1、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2、认真做好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3、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4、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和人员情况

龙门镇人民政府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总编制43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其他事业编制12名,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35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另有三支一扶7人,计生人员4人,自聘人员1人,大学生村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龙门镇人民政府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18年龙门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收入总额5091201元,较上年增长523401元 ;部门支出预算总额5091201元,较上年增加523401元。其中:基本支出4278401元,项目支出812800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龙门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5091201元,较上年增长523401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龙门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5091201元,其中:基本支出4278401元,占84.04%;项目支出812800元,占15.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龙门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091201元、支出预算5091201元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8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1项,总金额812800元。

1.人大工作经费35000元。

2.安全支出经费20000元。

3.财政所建设经费10000元。

4.工作经费基数90000元。

5.基层组织经费20000元。

6.老协工作经费15000元。

7.维稳工作经费30000元。

8.妇联和群团工作经费40000元。

9.关工委工作经费20000元。

10.农村垃圾分类保洁清运员补助经费292800元。

11.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24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门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91201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23401元。主要原因①人员增加,相应工资及经费增加。②基层组织和公共运行经费由2017年的18万增加到2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6327元,占58.0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087元,占8.6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4369元,占4.4%;住房保障支出363333元,占7.14%;城乡社区支出292800元,占5.75%;农林水支出为813285元,占15.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956327元,主要用于水费、电费、气费、日常培训费、会议费、办公费、工会会费等日常开支。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41087元,主要用于镇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24369元,主要用于镇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63333元,主要用于镇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292800元,主要用于农村垃圾分类保洁清运员补助。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13285元,主要用于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及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编外人员工资。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门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56327元,其中:
  1.人员经费217777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77855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龙门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20000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下降33.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龙门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开支,促使费用下降。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龙门镇人民政府工作开展所必要的接待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35000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下降36.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龙门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开支,促使费用下降。
  龙门镇人民政府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龙门镇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龙门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龙门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按单位在编人员人均13000元预算公共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水费、电费、维修费、会议费等日常业务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龙门镇人民政府部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龙门镇人民政府部门共有公车1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龙门镇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2800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含日常大厅运行经费、设备、设施购置、维修维护等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本单位其他支出为灾后重建资金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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