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聚焦全县2018年实现5个贫困村退出,结合我县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整体部署,着力抓好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扶贫各项工作,确保2018年实现贫困家庭劳动力持续稳定转移就业100人,继续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就业扶贫培训140人以上,稳定现有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0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
二、工作举措
(一)实施技能培训脱贫行动
利用品牌资金实施技能培训。根据贫困家庭劳动力意愿,结合产业发展、乡村振兴计划、外出务工需求,积极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将省级劳务品牌项目技能培训名额和补助资金向贫困家庭劳动力倾斜,确保2018年继续组织140名以上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
(二) 实施就业促进脱贫行动
1.强化政策支撑。发挥资金杠杆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就业扶贫政策,确保2018年5个拟退出村顺利脱贫退出。
2.完善精准就业扶贫“5个名单”。对2018年计划脱贫的5个贫困村“五个名单”(贫困劳动力基础信息、就业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进行重新登记造册。对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数据库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3.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加大“十二条措施”等全市就业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就业培训、中介服务、创业扶持、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扶持政策,定期评估各项政策实效,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就业扶贫的积极性、主动性。
4.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以“一人就业,一家脱贫”为主题开展4场就业扶贫专场招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政策、送服务”下乡入村活动。
5.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稳定现有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0个,其中:5个2018年拟退出村每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2个,每人每月给予300元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坚持救急救难的原则,优先用于安排大龄、残疾、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家庭劳动力。
6.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引导企业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1000元/人的奖补;对创办领办创业实体的,给予一定奖补(残疾人家庭优先奖补)。
三、保障措施
(一) 精心组织实施。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配套措施和办法。把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优先部署、优先安排、优先落实,形成推动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 强化经费保障。提高国家和省安排下达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对贫困家庭劳动者技能培训、就业促进倾斜力度,保障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坚决禁止查处挪用、截留和贪污资金行为。
(三) 加强督促检查。加强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工作专项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确保2018年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项目落地见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