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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阳街道办事处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单位:芦阳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 2018-04-20 15: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居)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多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居)要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居)街道办所属有关单位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在本街道办境内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其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和火灾事故等。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街道办事处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居)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110指挥中心或向街道办办公室(6522008)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县、区人民医院求救。遇现场起火或交通事故伤员被卡在车内需要切割车体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上报。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居)委会必须立即向街道办办公室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街道办主任和驻村、居联系领导报告。

(三)街道办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主任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主任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街道办事处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苟发灵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工作曹新茂副主任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村(居)支书、主任及街道办安全生产办公室、司法所、民政所、派出所、卫生院、街道办民兵应急分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易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综合协调组:由人大工委主席骆忠猛担任,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骆忠猛担任,成员由安办、党政办人员组成。

2、事故抢险组: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曹新茂担任,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镇交管站、镇卫生院组成,组长由曹新茂担任,成员由总指挥在本单位内部调配安排人员配合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街道办交管站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由街道办武装部副部长竹永强负责,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街道办武装部部长担任,(具体负责救援工作)副组长由所属村(居)主任担任,成员:由民兵应急分队负责人、所属村(居)主任和民兵连长、基干民兵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

4、医疗救护组:由街道办卫生院吕志敏负责,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副主任刘国芬担任,成员由卫生院医护人员街道办抽调3至5人组成。

5、事故调查组:由骆大军负责,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交警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由镇综治办、司法所协助,分管综治曹新茂任组长。

6、善后处理组:由街道办民政所、司法所、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刘国芬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所属村(居)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各村(居)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街道办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街道办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街道办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派出所、综治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街道办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五)如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报告公安交警大队派人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上报治安、消防、救护、环保和抢险等部门。现场派人协助民警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项

    (一)街道办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协助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公安、交通部门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各村(居)道路交通劝导员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易发点。芦阳派出所、芦阳街道交管站要认真、详细排查境内交通道路事故易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易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交管站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易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各村(居)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街道办指挥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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