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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阳街道办事处2018年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单位:芦阳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 2018-04-20 15: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本预案使用范围

芦阳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各种火灾和县消防大队下达支援其他地区救火命令。

二、启动本预案程序

值班人员接到火警电话后,第一时间报告街道办党工委书记、主任和值班领导,由党工委书记、主任或值班领导启动《芦阳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立即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灭火,并视火灾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及消防大队(119)请求支援。

三、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各村(居)支部、村(居)民委员会,全体机关人员,辖区内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服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指挥部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指挥部组长不在单位,由副组长依次主持工作。

组  长:季宗强 街道党工委书记 电话:13881633932

副组长:苟发灵  街道办事处主任 电话:13881609113

曹新茂  分管安全副主任兼武装部部长   电话:13981616866

王家军  街道办安办主任        电话:15378685963

成  员:芦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成员、骆大军、竹永强、苏田文、每周值班组人员、办事处驻各村(居)组长、各村(居)书记、主任、各小区组长、各村(居)志愿者和义务消防队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家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苏田文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付雪萍,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办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信息管理工作。报警电话119或6522008

四、设立应急防火救援小组

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为本小组第一责任人,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随时做好防火救援准备。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服从指挥部和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城北居委会随时抓好微型消防站消防人员及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培训演练工作。

1、现场处理组

由火灾发生地的村(居)两委(企业管理人员)组成。村居支部书记、主任(企业负责人)为事发现场处置第一责任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本村(居)义务消防队和群众志愿者、(企业安全人员、企业职工)自救,保护好现场,负责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着火的材料、火势、面积,交通线路、地理情况和报警人电话,并派专人在离火灾地点最近的公路上等候支援人员。负责通信联络、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

组  长:各村(居)书记、主任(企业负责人)

成  员:各村(居)安全员、民兵连长、小区组长、义务消防队员、当地群众(企业管理人员、职工)

2、抢险救援组

抢险救援组分为三个小组。

第一小组:县专职消防队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及时按规定时间赶扑火灾现场

第二小组:当天值班的全体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出发;小组长为值班组长,成员为全体值班人员。

第三小组:机关干部全体人员。负责扑灭火灾,安排专人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3、医疗救护组

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立即通知芦阳卫生院启动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指导下,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县级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求援。

组  长:刘国芬(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电话:13551568980

成  员:芦阳卫生院医务人员和各村(居)医务工作者。

4、后勤保障组

机关食堂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积极准备生活用品,保证抢险人员正常用餐。后勤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在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出发前,应准备好抢险工具和矿泉水等物资。到达现场的后勤人员要充分保证抢险人员所需的物资。如:灭火器、灭火水源点、矿泉水、方便面、毛巾等物资。同时,要协助困难群众开展现场自救,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做好车辆调配工作。

组  长:骆忠猛(街道办人大工委主席)电话:13881633148

成  员:赵雪峰  电话:13882440517,杨阳  电话:18283555057

5、情况通报组

根据指挥部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灾情和向社会发布灾情,其他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布事件信息。留值班室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等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组  长:杨铃冰(街道办党工委委员)电话:13551568828

成  员:苏田文  电话:15281251250  付雪萍  13419352322

值班人员:党政办李芳  电话:18728165603

6、治安维护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保护火灾现场,统计火灾损失。

组  长:骆大军(综治维稳中心主任)电话:13458855213

成  员:竹永强  宋科建  刘智阳  苏俊华  李桌卉  周进芬

7、事故调查组

火灾扑灭后,街道办事处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要依法及时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或上报街道办党工委和办事处。此项工作由街道办安办协同县消防大队人员组织开展。

五、纪律要求

各单位和部门必须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履行职责。凡是擅自离岗、不服从指挥,相互拖延、推诿,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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