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贵清因保管不善,将芦阳镇先锋社区任坝组的房产证(证号:芦房权证芦字第452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贵清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