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建立健全值班工作程序和机制,建立“规范化、高效化、专业化”的镇机关值班规范和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职责任务
第一条 负责日常政务值班工作
(一)负责工作日下班时间、非工作日(含双休日、节假日,下同)24小时值守,接收各类值班公务文件和处理公务联系;
(二)负责县级机关单位办公室和值班室通知事项办理;
(三)负责非工作日紧急公文的接收处理;
(四)负责报告重大值守信息并督促办理;
(五)负责传达县机关领导的批示、指示。
第二条 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
(一)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
(二)协助突发事件前期处置工作。
第三条 负责接收和处理社会公众反映信息。
第四条 承办镇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运行
第五条 镇机关值班工作在带班领导下,由值班领导负责日常管理。
第六条 实行领导值班制度。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轮流带班,各分管领导值班,负责协调处理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办公室负责值班安排。
第七条 政务值班工作程序
(一)政务来电和会议通知
对各类政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当认真记录电话内容、来电人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并按照班子分工及时报告、处理。
1.政务来电。接到上级机关单位的工作通知事项,应当准确详细记录通知内容,报告带班领导后按程序和要求办理;
2.会议通知。接到上级机关单位的会议通知,应当准确记录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会议要求和参会人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后按程序和要求办理。
(二)处理各类公文
非工作时间接到文件、传真电报、公务信函等各类公文,应分类处理。界定为急件的:通知值班领导后按指示办理;界定为一般件的,待上班后,转办公室分办。
(三)值班安排
原则上值班干部在值班室轮流值班,由值班领导统一安排,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所有工作。大厅晚上值班时间原则上夏天21:30,冬天21:00。
第八条 应急值守工作程序
(一)信息核实
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特别是接到群众个人报告后,值班人员应当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在第一时间核实相关信息,并根据《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双石镇突发应急事件总体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初步处理。
(二)及时报告
确认事件真实性后,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带班领导,并密切跟踪事态的发展动态。
考核计分
第九条 年底按满分100分对每班值班人员实行小组扣分制
(一)收文后未按相关要求处理、造成办理延迟的,一次扣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10分;
(二)因工作失误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0分;
(三)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上报信息不规范、不及时、不准确的,一次扣5分;
(四)在突发公共事件上报过程中,迟报或漏报的,一次扣10分;瞒报或谎报的一次扣20分;
(五)在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性事件过程中,未能及时、准备报告并落实领导指示精神,一次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
(六)值班人员脱岗一次,扣10分。连续两次以上电话未接,视为脱岗;
(七)利用值班电话聊天或非因工作长时间占用电话,一次扣5分。
第十条 考核办法
对值班人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办公室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镇机关领导最终核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含90分以上)、合格(80分含80分以上)、基本合格(70分以上)和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等次,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发放差旅补助的主要依据。
第十一条 奖惩办法
(一)考核优秀和合格的人员,享受全额差旅补助;
(二)对考核基本合格的人员,差旅补助按60%发放;
(三)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享受镇机关任何补助。
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镇机关值班工作制度,熟悉机关工作,熟悉镇机关领导同志分工。
第十三条 坚持“四不让”原则。即:不让事情延误、不让差错发生,不让办事群众受到冷落、不让机关形象受到影响。
第十四条 坚持规范化服务。接听电话热心、耐心,用语规范,文明应答;处理来文迅速、规范,不推诿、不延误;领导交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十五条 坚守值班工作岗位,不得离岗、脱岗。
第十六条 值班实行轮班制,为期一周,负责办理当班的具体事项。
第十七条 确保通讯畅通。镇机关各当值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对无法联系、不接听工作电话或不及时回复的,将予以通报。
第十八条 严格责任追究。对值班工作不负责任或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