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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办公室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印发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4-28 16: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芦阳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规定,结合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4月15日,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07处。其中,滑坡38处、泥石流11处、崩塌31处,不稳定斜坡27处。共威胁1082户3996人、公私财产约35820万元。

滑坡隐患点主要分布在大川镇、太平镇、宝盛乡、双石镇的中高山区和龙门镇、清仁乡等人口相对稠密的中低山区及丘陵地区。泥石流隐患点主要分布在大川镇。山体崩塌隐患点主要分布在大川镇、太平镇、龙门镇。不稳定斜坡隐患点在全县所有乡镇均有分布。地处中高山区的大川镇、太平镇、宝盛乡、双石镇,地质灾害隐患以滑坡、山体崩塌、泥石流为主,威胁区域人口聚居集中,成灾规模和危害大;地处中低山区的龙门镇、清仁乡、飞仙关镇地质灾害隐患以滑坡、山体崩塌、不稳定斜坡为主,威胁区域人口相对集中,成灾规模和危害较大;地处低山丘陵的思延镇、芦阳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隐患以滑坡、山体崩塌、不稳定斜坡为主,威胁区域人口相对分散,成灾规模和危害较小。

二、2018年全县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一)我县地质灾害致灾因素分析。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受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的控制,同时与暴雨、地震、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密切相关。我县地处四川盆地向青藏高原过渡地带,且跨龙门山地震活动带,地形切割强烈,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年均降水量1222.3mm左右,是地质灾害易发、高发地区。我县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为地震、持续降雨、强降雨(区域性和局地强降雨)等。汶川地震和芦山地震加剧了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形和岩体崩塌等过程,加之近年来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强,地质灾害的发生非常活跃。全县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具有群发性、成灾快、暴发频率高、延续时间长等特点,防灾形势极为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据县气象局预测,2018年全县平均气温偏高,总降水量将较常年平均偏多。其中,5~6月全县气温正常略偏高,总雨量正常略偏多,大雨开始期较常年略偏早;7~8月将有多次流域性暴雨,存在区域性洪涝,个别乡(镇)有大涝的可能性较大,暴雨、洪涝引发的山地灾害偏重。汛期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形势十分严峻。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和重点

(一)防治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政府组织领导,实行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处置。

(二)重点防范时期2018年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间以汛期为主(一般为5月1日—10月30日),特别是7月—9月,暴雨、特大暴雨等极端天气较多,存在诱发大规模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同时,区域性局地强降雨发生时,更需予以高度关注、重点防范,做到预防、提前、主动避让。

(三)重点防范部位。

1.低山丘陵区。位于清仁、芦阳、思延、飞仙一带。该区域大部分为相对高差20-200米的低山丘陵地貌,多为单面山地形,水系发育,植被覆盖良好,雨量充沛,地质灾害隐患隐蔽性强。区域内滑坡、崩塌发育,泥石流灾害主要威胁场镇、乡村、公路交通和农田等。

 2.中高山区。包括太平、宝盛、龙门、双石、大川大部。该区域地形地貌多为围绕低山丘陵的褶皱山地,具有山高、坡陡、谷深、人口分布较集中,雨量充沛,降雨强度大等特征。区域内山体破碎,采矿、筑路、电站工程等人类活动较多,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是相关乡镇防治的重点。

3.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场镇、学校、医院、景区等人口聚集区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是我县重点防范对象。

(四)重点防范灾种。把突发性强、灾害重、防范难度大的泥石流、高位崩塌与滑坡灾种作为主要防范类型。要注意高位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发生几率、频率大,规模较小的崩塌、滑坡灾害需要分类、分区域施以重点防范。

(五)重点防范内容。根据我县已开展的地质灾害调查、详查成果,结合2018年全县地质灾害防御重点工作。一是对受地质灾害潜在威胁的街道、乡镇以及人口相对集中的村组等进行严密监控;二是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监测,在地质灾害易发并有人居住的陡坡、陡坎地段、冲沟沟口,尤其是地震中出现明显变形的区域予以设防;三是对一些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并威胁到场镇安全的矿山开展长期监测;四是对在建工程,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施工,生产、生活设施务离地质灾害危险区。芦阳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实际,进一步确定地质灾害的防御重点。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

县政府成立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处置等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芦阳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和完善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要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确保“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实现层层落实,无缝对接。

(二)坚持开展隐患排查预防。

芦阳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责任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组织,及时将排查结果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并将相关防灾措施建议函告有关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始终坚持动态巡查、重点核查和拉网排查相结合,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进行动态调整管理,重新确认地质灾害责任人监测员、监测措施、危险区范围、预警方式、撤离路线、临时安置场所和防灾任务,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做好群众告知工作。汛期,要再次通过拉网式排查、定期复查、重点核查等方式查漏补缺,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尽最大可能掌控地质灾害隐患。

(三)修订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芦阳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最新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及隐患排查情况和,及时做好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修订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修订防灾避险预案;进一步明确各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监测人员和各项防灾措施落实。

(四)构建部门防灾联动机制。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规定,进一步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测群防、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联动机制。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对象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监测管理;没有主管部门有受益单位的,由受益单位负责监测管理;既无主管部门又无受益单位的,由县政府指定单位监测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并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测和评价数据库;加强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完善已有的群测群防网络;会同县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组织实施威胁城乡居民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防灾措施;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开展监测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实施由县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应急排危、避险搬迁工程;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备案,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建设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代县政府草拟县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执行交通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组织实施影响公路通行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安全观测员,采取防治措施,消除隐患,确保通行安全;会同县气象局向防灾责任人和安全观测员发布重要天气信息;协助县国土资源局做好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诱发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和认定;督促引发地质灾害的公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治理地质灾害;

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影响水库、重要水利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监测、治理,监督各街道办、乡镇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配合县气象局向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发布重要天气信息;负责水情监控,开展泥石流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协助县国土资源局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诱发地质灾害调查处理和认定;负责督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治理因工程施工诱发的地质灾害。

县规建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做好县城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衔接,避免城镇、农村居民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协助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诱发地质灾害调查处理和认定;负责督促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治理因工程施工诱发的地质灾害。

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地质灾害易发区学校开展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专业队伍调查;负责督促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学校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组织学校师生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落实防灾措施;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灾知识普及工作。

县气象局:分析、预报降雨趋势,及时通报雨情;加强与县国土资源局的会商预测雨量达到地质灾害发生的临界值时,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负责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布给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

县林业局:负责督促护林员排查国有林区的地质灾害隐患,发现威胁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人居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通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专业队伍调查。

县旅游局:负责督促旅游景区建设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发现威胁旅游设施、游客安全、景区安全的隐患,及时通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专业队伍调查;负责督促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旅游景区建设单位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落实防灾措施,实施工程治理消除隐患。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重要信息、突发事件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部门间的高效衔接。

(五)以人为本,突出防御重点区域。

1.人口密集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场镇、农户聚居点、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要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纳入监测预警范围,落实防灾避灾措施。

2.在建工程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施工,生产区和生活区必须严格分开,生活区必须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威胁区。

3.工矿企业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矿企业要认真开展厂矿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专业队伍调查,并根据调查意见及时落实防灾措施

4.重要交通要道沿线。对G318飞仙段、S210铜头段、351芦山段线等重要交通要道已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县交通运输局应及时落实监测或治理工程措施,列入监测的要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设立警示标识,做好防灾宣传和监测预警,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隐患对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的威胁。

(六)加强宣传培训演练,提高防灾自救能力。

芦阳街道办、各乡镇要广泛开展本区域内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培训,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提高农村居民的防灾避险自救能力。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村务公开栏等媒体,采取黑板报、标语、培训班、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课堂等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地质灾害的识别方法、发生前兆和防范措施,进一步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识灾避灾技能。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给单位和群众。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督导,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村(社区)负责组织,监测员负责实施,受威胁的单位、群众参加,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自救演练,着重突出主动避让、临灾避险的演练工作,通过亲身参与避险疏散、自救互救,让受威胁的单位和群众熟悉灾害发生时的应急撤离路线和应急避险场地,增强群众临灾避险和自救能力。

(七)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是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传递的纽带,更是实现地质灾害成功避险的有力保障。各街道办、乡镇、县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积极加强专职监测队伍建设,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有1名及以上专职监测员盯守巡查,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要安排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项工作经费,配齐监测预警设备,确保群测群防体系正常运转。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开展街道、乡镇、村(社区)、组干部与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培训,提高基层防灾避险操作能力,筑牢基层防灾防线,夯实群测群防基础。

(八)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有效发挥监测预警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屏障”的作用。县气象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会商、联动机制,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工作。县气象局要提高预警预报质量,增强防灾预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将重要天气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及时传递给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县国土资源局要协调电视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及时面向全社会公众滚动发布重要天气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各隐患点所在街道、乡镇、村(社区)、组和监测人员收到重要的天气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后,立即通知受威胁群众做好避灾准备。

(九)深入落实主动预防避让机制。

芦阳街道、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管理,转变防灾观念,变临灾避让为主动避让。要严密关注雨情、汛情、灾情险情的发展变化趋势,在强降雨来临前,主动组织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至安全区域。各项目建设业主单位要与县气象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等部门建立紧密联系机制,及时掌握、传达雨情、水情、汛情等信息,迅速采取果断措施,主动预防避让。

(十)加强监管,严防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议意见,做好工程作业区、生活营区、工棚等部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矿企业必须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意见,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坚决制止无证开采、私挖滥采行为,坚决关闭破坏生态地质环境和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的矿山。

(十一)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芦阳街道、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领导指挥机构,指挥协调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和应急调查制度,加强防灾技术力量,增强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十二)加快推进治理工程,做好后期管理维护。

县国土资源局要进一步加大工程性防灾工作力度,做好地质灾害隐患避险搬迁、应急排危除险工作。要高度重视“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已实施工程项目的后期管理维护工作,迅速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复查、复核和清淤加固专项工作,确保防灾工程满足防灾要求,继续发挥应有的防灾功效。

(十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灾情险情报告制度。

芦阳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和月季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地质灾害成功避灾案例和预警预报反馈信息的收集、汇总。一旦发生灾害,芦阳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迅速开展自救,并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应急办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县政府应急办值班电话:6526078,传真:6520588;县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6521116,传真:6521116)。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或者出现重大险情,必须在接到信息的半小时内速报,2小时内书面报告,并随时续报抢险救灾进展和灾情险情变化,确保数据准确、及时,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接到灾情报告后,县国土资源局要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应急调查,跟进、预测灾害发展趋势。

五、地质灾害防灾责任

芦阳街道、各乡镇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明确领导责任、岗位责任,逐级签订地灾防治责任书,把防灾责任落实到人头,并向社会公布。街道、各乡镇的防灾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本街道、乡镇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落实防灾措施,组织指挥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县级各部门防灾责任人按职责分工做好管辖范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日常监测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受威胁的单位和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避险自救演练,做好监测和报警仪器管护工作,保护监测区域内的警示标志、公示牌,协助组织受威胁群众主动避险。对因防灾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名单

 

 

 

附件: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名单

 

长:蔡晓然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王玖成  县人武部部长

吴文君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员:付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俊添    县目督办副主任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水务局局长

王文康  县财政局局长

程晓斌  县发经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舒亚宁  县环保局局长

   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张崇庆  县教育局局长

樊绍锦  县文新广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尹体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宗泽  县气象局局长

陈中献  县旅游局局长

李崇亮  县卫生和计生局局长

余永强  县扶贫移民局局长

陈国芳    县粮食局党组书记

冉攀科  武警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中队中队长

徐世超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高光强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县应急办副主任

杨华军  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王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光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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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年四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序高效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以及《四川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危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芦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要把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4.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防治体制,实行行政“一把手”责任制,充分发挥事发地党委和政府的作用。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依法实施应急防治工作。

1.4.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健全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4.4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研究成果,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做好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2 组织体系与职责任务

2.1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    县人武部部长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政府办、县政府应急办、县目督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发经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计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教育局、县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县气象局、县文新广局、县旅游局、县扶贫移民局、县粮食局、武警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中队、县消防大队。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光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电话:6523289)。

2.2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县域范围内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与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收集、上报险情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督促指挥部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2.4.1紧急抢险。

由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组成。(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职责:指导和援助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2.4.2调查监测。

由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环保局组成。(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及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2.4.3医疗卫生。

由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组成。(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安全等,预防、控制和扑灭灾区动物疫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2.4.4社会面稳控。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武警中队、县交警大队、乡镇民兵连组成。(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职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政府机关及重要部门、单位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查处涉灾违法犯罪活动。

2.4.5基本生活保障。

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经局组成。(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职责:做好灾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急需的救济物资;及时解决灾民的转移安置、临时吃住问题;妥善做好临时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2.4.6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

由发经局牵头、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电力公司等组成。(牵头单位:县发经局)

职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水利、供水、供电、交通、旅游、学校校舍等设施,做好城乡房屋抢险排险工作,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公路,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生产、生活秩序。

2.4.7应急资金保障。

由县财政局、县发经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规建和住房保障局组成。(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职责: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和分配;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援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安排;对应急款物的分配、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2.4.8监督。

由县目督办、县发经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组成。(牵头单位:县目督办)

职责:负责对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对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及工作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2.4.9气象预报。

由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组成。(牵头单位:县气象局)

职责:提供气象和雨情预警预报,将气象预报及时通知灾区。

2.4.10通信保障。

由县发经局、县内电信服务企业组成。(牵头单位:县发经局)

职责: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2.4.11交通保障。

由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组成。(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职责:负责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交通工具,优先运送受灾人员、落实抢险救援人员及救灾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2.4.12灾情评估。

由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组成。(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职责:负责实地调查,会同专家组及县级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地质灾害影响范围进行评估,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提出评估报告。

2.4.13舆情导控。

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新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电视台组成。(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职责:负责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记者的组织和管理,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分析,正面引导舆论。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 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乡镇配合,逐步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群测群防体系,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以此为基础形成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并与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建立与省、市政府应急防治指挥部及有关部门之间互通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相关信息。

3.1.2 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积极开展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并实现信息共享。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县突发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要标明行政区域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县国土资源局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正常运转。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后,及时向县政府和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人员撤离路线,并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者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在情况危急时,应当强制组织受威胁人员避灾疏散。

3.2.3 “两卡”发放

“工作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街道、乡(镇)政府或村、组委会。

“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农户或居民手中。

3.2.4 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气象局要加强会商,联合开展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县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收到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按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当地群众,并组织村组和当地群众要按照“两卡”的要求,做好防灾避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 速报时限要求 

    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地质灾害的报告后,在20分钟内报县政府应急办和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3.3.2 速报的内容  

突发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险情、灾情出现的时间、地点、类型、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预警级别 

突发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个级别。预警级别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规模

类型

地质灾害险情

地质灾害灾情

预警显示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

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万元)

因灾死亡的人数

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特大型

1000人以上

1亿元以上

30人以上

1000万元以上

红色

大型

500人以上;

1000人以下

50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

10人以上,

30人以下

500万元以上,

1000万元以下

橙色

中型

100人以上,

500人以下

5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下

3人以上,

1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

黄色

小型

100人以下

500万元以下

3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蓝色

5 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分为灾害应急响应和临灾应急响应两类。

5.1灾害应急响应

5.1.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的应急响应(I级)

⑴响应主体。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后,县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

⑵响应措施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20分钟内向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上报单》,并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当地群众;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者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在情况危急时,应当强制组织受威胁人员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县财政局、规建和住房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民政局、气象局等部门的专家和应急处置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避免因抢险救灾工作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并将情况及时报上级政府及部门。

5.1.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的应急响应(Ⅱ级)

响应主体和响应措施按照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的应急响应(I级)规定执行。

5.1.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的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性地质灾害灾情后,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及时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在县政府的领导下,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

响应措施按照本预案5.1.1中(2)的规定执行。

5.1.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的应急响应(Ⅳ级)

响应主体和响应措施按照中型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的应急响应(Ⅲ级)规定执行。

5.2临灾应急响应

5.2.1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Ⅳ级以上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并向县政府汇报,经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

5.2.2县政府接到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

5.2.3本预案一旦启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组,指挥、协助乡镇政府有序组织抢险避灾工作。

主要任务:调查险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商,提出应急抢险避灾措施建议,确定抢险避灾方案。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设置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警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工作。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排除灾害险情发展。县发经局、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气象局、武警中队及移动、电信、联通等部门根据险情状况,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5.2.4根据地质灾害速报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上报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取得指导和支援。

5.2.5如发生地质灾害,立即转入灾害应急响应程序。

5.3请求支援

当出现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时,由县政府向上级请求支援,并按照上级制定的应急预案和统一指挥做好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

5.4 应急响应结束  

5.4.1经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提请县政府解除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县政府视情况,撤消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确定撤消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并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响应结束。

5.4.2应急响应结束后,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对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应急响应结束后15日内,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评估结果于书面报告县政府。

5.4.3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队伍、资金、物资与装备保障

6.1.1芦阳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和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和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专业应急防治和救灾队伍、武警部队、街道、乡镇(村、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应急防治力量,平时要对其组成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并定期进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6.1.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

6.1.3芦阳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要适当储备用于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灾民安置、伤员救治、工程抢险等必需的物资,保证在灾害发生后能够及时调运供应。

6.2 通讯与信息保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协调芦阳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络,并实现信息共享。  

6.3 应急技术保障  

6.3.1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县国土资源局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3.2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县国土资源局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加强对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工作。

6.4 宣传与培训

县国土资源局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以及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方面的常识,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和救灾队伍应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应急防治和救灾的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

6.5 信息发布

突发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新闻发布工作按照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6.6 监督检查

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定期对地质灾害应急保障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

7  奖励与处罚

7.1 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及个人,依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7.2 处罚

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防治和救灾义务,截留、挪用或者贪污应急防治资金、物资,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地质灾害的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由县监察委依法给予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需要及时提出修订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9 附则

本预案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上报单

               

乡镇


地质灾害类型


位置


报灾人


联系电话

单位及住址


险情和灾情(时间、地点、规模、威胁人数、变化趋势)


应急处理情况


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人(签名)

乡镇政府(街道办)(盖章)



注:芦阳街道办、各乡镇政府在上报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后3日内将此单上报县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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