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审核监督管理。对联网结算医院费用做到全面审核,有针对性地对病例进行抽查审核;对5万元及其以上的大额住院费用,实行100%核查;同时加大异地就医外伤费用核查,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不予支付。
(二)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对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与20个定点零售药店、49个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实行综合考评;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乱收费、乱检查、过度医疗、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
(三)强化基金财务管理。将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基金支付控制制度,凡涉及基金支付款项的,均由业务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核、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