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聚焦聚力2018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奔康提供财政政策资金支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的脱贫攻坚总体安排和“人脱贫、村摘帽、创四好、同奔康”工作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工作目标,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平衡、政策底线,强化财政要素保障,完善财政扶贫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强项目和资金对接,全力保障5个贫困村退出脱贫。
二、重点工作
(一)落实脱贫攻坚财政投入保障政策
1.持续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进一步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增加总量,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投入。2018年县级财政预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8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80万元,增长20%。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扶贫资金,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所需资金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2.落实年度扶贫专项资金投入。根据全县18个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加强与县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细化目标任务,拓宽筹资渠道,统筹安排资金,做好扶贫专项项目对接和资金筹措,做到项目与规划对接,项目与资金匹配,为规划落地、项目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落实贫困村与贫困户支持政策。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与贫困户,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与贫困户,集中资源和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加快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能力等建设,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4.加快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积极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在安排年度专项资金时向贫困村和贫困户倾斜。加强预算环节项目资金整合,整合设立农业专项资金,为整合使用资金创造条件。落实省“围绕规划,明确方向,额度下达,项目备案,绩效挂钩”的管理要求,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集中财力支持脱贫攻坚。
(二)管好用好四项扶贫基金
1.强化基金使用管理。指导相关部门、乡镇和贫困村进一步完善四项扶贫基金管理办法,规范管理程序,准确把握基金用途和救助力度。支持拓展基金筹集渠道,统筹财政资金、帮扶资金、整合涉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确保基金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保持合理规模。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每项基金不低于300万元,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每村不低于50万元。
2.建立培训辅导长效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原则,分级分层次开展四项扶贫基金集中培训和政策宣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手机信息,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等途径,深入宣讲四项扶贫基金政策。总结推广四项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先进经验做法,提升四项扶贫基金使用成效。
(三)支持信贷保险扶贫
1.实施精准扶贫贷款奖补政策。对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持产业发展的贷款,财政按当年发放贷款总额的1% 给予补贴。
2.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及贴息政策。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含)以下、期限在3年以内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可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贷款贴息,年贴息率原则上不超过5%。
(四)进一步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
1.继续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增加资产收益扶贫试点财政投入,支持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把财政支农资金和扶贫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给贫困户,实行“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赋予贫困群众财产权和财产收益权。支持贫困村盘活荒山、荒坡、滩涂等村集体闲置资产资源,形成资本股权量化给贫困户,拓展资产收益扶贫实现方式。
2.开展“政担银企户”联动扶贫试点。加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指导,引导金融机构提供农业担保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拓宽产业脱贫新路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提供就业(务工)、定点收购、代耕代种、固定补助等方式,直接联结帮扶贫困户增收脱贫。
3.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落实全省试点工作部署,我县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村纳入试点范围,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能力,促进村集体经济持续增收,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五)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
1.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和报账流程,健全扶贫项目评审、领款报账、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制度机制,确保年度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5%以上。
2.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加强财政扶贫资金日常监管,严把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关、使用关和监督关。持续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将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完善扶贫资金月报制度,对扶贫资金实行在线监控、动态监管。强化执纪执法震慑力,与纪检监察、审计形成合力,严查重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县(区)、乡镇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全面落实目标、资金、任务、权责“四到县”要求。县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担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推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财政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沟通协调。县级财政部门加强脱贫攻坚协调配合,定期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不断优化财政扶贫政策措施。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衔接,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为专项扶贫方案落地落实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强督促指导。县财政部门对标政策,逐项梳理目标任务,细化年度实施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和时间表,统筹安排好资金调度、筹集拨付、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财政扶贫政策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