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消防条例》,结合我乡树林多、山高、森林防火时间长、扑救困难的实际,制定宝盛乡2018年度森林防火扑救预案。
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全面搞好本乡森林防火工作。
二、森林防火机构与职能。
(一)设立乡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办公室设在林业站,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各村设立村级森林防火指挥分部,办公室设在村委会。
(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1、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开展全乡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和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2、制定本乡森林防火工作重点和实施意见。
3、贯彻落实县与乡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规定的条款,组织落实乡与村委会、中心校、重点林区社农户防火责任制,制定工作计划、森林防火预案(含50亩以上连片预案)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4、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全乡人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手册、召开大小会议、书写标语、制作宣传防火牌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5、森林防火高危险期或高火险天气,组织相关部门在林区道口设关堵卡,严禁火源进入林区,同时负责组织清理林区盲流人员,消除火灾隐患。
6、办理入山许可证和野外用火审批手续。
7、组建与林区适应的民兵扑火应急分队,开展森林防火扑火知识培训,科学扑救森林火灾。
8、组织、培训八个林区森林防火民兵应急队伍。
9、协调宝盛、龙门、双石、大川乡之间的有关重大事项,共同预防森林火灾发生。
(三)村级森林防火指挥分部职责。
1、在本村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召开社长会议,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和学校森林防火“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2、认真贯彻落实乡政府与各村签订的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村委会与各农业社、各中心校,各农业社与各农户,特别是重点林区附近农户层层防火责任制,制定本村防火方案。
3、组织、培训好本村林区森林防火民兵应急队伍。
4、协调好村与周边乡、村之间的关系,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工作。
5、负责书写本村森林防火标语、发放森林防火户主通知等。
(四)森林防火部管辖范围,以行政区界为准,涉及重复管辖区域,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五)指挥部成员职责。
1、指挥长职责
(1)负责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全乡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研讨决定全乡森林防火重大问题,作出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决定。
(3)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在防火关键时期,组织主持召开会议等。
2、副指挥长职责
(1)协助指挥长主持指挥所全面工作。
(2)在特殊情况下,可代表指挥长召开会议,主持工作。
(3)召开业务部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火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各村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4)搞好民兵队伍建设,建立与林区相应的扑火队伍等。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一)林业站职责
负责所有林火的信息收集、上报,保证扑救工作的信息畅通。按林业部门的专业要求全面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二)派出所职责
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工作,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开展森林防火法制宣传、教育。
(三)安监站职责
负责各项具体措施的督促落实,为火灾扑救工作提供全面的安全指导。
(四)财政所职责
负责及时安排下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监督业务部门搞好资金的管理、使用。
(五)中小学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的学校教育和“六个一”宣传活动。
四、森林防火措施。
(一)乡、村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对脱岗、漏岗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酌情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
(二)层层签订责任书,坚持“四长”负责制和“双向”负责制原则。即乡长与村主任、村主任与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与农户、林业站与护林员签订责任书,做到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防的防火网络体系。
(三)在护林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一旦发现火源,不论何种原因,都应严肃查处,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四)制定各村50亩以上连片林地的扑火方案,实行重点防火监控,设立标志牌,划防火隔离带,预防火灾发生。
(五)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及林区坟主的管理,落实监护人责任制。
(六)做好防火期火源管理工作,严禁火源进入林区,加强山林管理。
(七)做好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宣传。
(八)各村委会必须成立10人以上一至三个扑救小分队,实行全面布控,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出动,争取把火灾扑灭在萌芽状态。
五、火情报告制度。
(一)一旦发现火情,首先要从火源四周进行观察火势,认真分析火势走向,然后组织当地民兵应急扑火小分队及群众及时扑救,同时向村级防火指挥分部报告,分所向乡指挥部报告,形成逐级上报制度。上报内容有:①起火地点、起火时间、发现时间和起火原因。②林地情况,火场燃烧情况和火势情况。③天气和扑救情况,扑火人数等。④是否必须支援,支援力度多大等。
(二)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视其情况进行安排部署。
六、组织与指挥。
(一)各村委会必须成立10人以上的一至三个扑救小分队,实行全面布控,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扑灭的一定要及时把火灾扑灭在萌芽状态,不能及时扑灭的立即向村指挥分部报告,指挥分部向乡指挥部报告。
(二)乡指挥所接到火情、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领导视其情况及时向指挥长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指挥部要密切掌握火势发展和扑救情况,作好火情动态记录。
(三)火灾发生后,乡、村领导立即建立前线和后线指挥组,指定一名有经验的林业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前线指挥长应立即制定扑火方案,及时组织该村和邻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展开扑救工作。并将扑救情况及时反馈后线指挥长,严禁多头指挥,人为引起混乱;后线指挥长应做好前线扑火的一切后勤保障工作,组建救护组、生活组、通讯联络组等,随时了解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汇报。
(四)现场指挥所人员到达火场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了解火情,立即制定扑火行动方案。
2、组织调动当地扑救队伍,落实扑火任务。
3、选择一个便于观察的指挥场所,进行现场火灾指挥工作。
4、有多支扑火队伍时,必须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5、随时掌握火场变化,调整战略战术,保证安全,杜绝人员伤亡。
七、火灾资金及物资管理。
扑灭森林火灾所需物资由乡林业站负责采购及保管,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由林业站派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用到实处。
八、灾后处理办法。
(一)明火扑灭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清理火场,彻底熄灭余火,防止死火复燃,经检查确无复燃后方可撤离现场。
(二)火灾扑灭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调查发生灾情的原因、烧毁程度,查找肇事者,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其责任。
(三)写出书面报告,向乡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