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按照《2018年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点》(芦多解办[2018]3号)的要求。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开展平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涉林纠纷调解室、接待室的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涉林纠纷调解相关制度,有力地推动了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