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县民生工程之一。服务采取公开招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中标单位开展服务。2018年我县要为2825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按每名服务对象每年300元的标准,共需84.75万元。目前,县财政已将资金拨付到县民政局,待政府采购招标程序完成后即对符合条件的老人进行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