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少生快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是民生工程,必须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奖励、扶助资金。
县财政在收到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后及时拨付县卫计局2018年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15万元,其中奖励扶助资金73万元、特别扶助40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