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保护局领导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负责,对照清单认真梳理整改内容,切实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现将相关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前期我局牵头,环保局、管委会共同参与,实地考察了新都清流镇沥青防水新材料项目,该项目与山东企业拟投资项目类似。综合各部门意见,该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要求不冲突,即不属于鼓励入园名录,也不属于禁止入园名录,但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沥青废气及有机聚合体废气,对环保设施设备要求、资金投入、管理水平等有较高的要求。
我局将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积极邀请发经、环保及管委会等相关部门介入项目前期考察阶段,防止新上限制类投资项目,防范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