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全良代表:
您提出的“巡河涵盖面广,工作开展所需人力、精力、物力大,建议政府安排专门资金保证相应工作的开展”的建议收悉,我局立即与河长制办公室协调,积极对接县财政部门、各级领导,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2017年,县财政拨付河长制工作经费45万元,保障了我县河长制工作的顺利推进。今年,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县财政又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社区)河长制工作(日常巡河、河渠日常清洁维护和宣传等工作),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在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河长制工作将得到落实,我县范围内的河道(湖、水库、渠道)将全面实现水清岸绿。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恳请您继续关注水务事业,为我县水务工作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