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开财代表:
您提出的“河道整治方面,因河道治理工作量较大且有长期性,加之环境整治方面经费有限,建议拨付专项经费用于河道清理”的建议收悉,我局立即与河长制办公室协调,积极对接县财政部门、各级领导,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2017年,经河长制办公室申请,县财政拨付芦阳街道办、各乡镇共计45万元经费,用于保障人员日常巡河、河渠日常清洁维护、河长制相关宣传等工作。2018年,县河长制办公室致函县委财经领导小组,申请芦阳街道办、各乡镇所需工作经费90万元,用于保障人员日常巡河、河渠日常清洁维护、河长制相关宣传等工作。经2018年第4次县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议定,芦阳街道办、各乡镇共计按75万元安排工作经费。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恳请您继续关注水务事业,为我县水务工作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