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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石镇人大代表小组考核办法

发布单位:双石镇 发布时间: 2018-06-29 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双石镇人大代表小组考核办法

 

为增强人大代表履职意识、代表意识、责任意识,鼓励和调动人大代表小组进一步规范开展活动,提高活动质量,结合双石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双河村代表小组、西川村代表小组、围塔村代表小组、石凤村代表小组

二、考核机构

由双石镇人大主席高容任考评小组组长、成员由人大主席团其他6个成员组成。

三、考核内容

(一)阵地建设(10分)

1、代表小组“三室一家”有场地、有标识标牌、有制度,并且标识标牌、相关制度要上墙。

2、代表小组有宣传窗口(宣传栏)、有微信群。

(二)代表小组活动(60分)

1、年初有活动计划,活动计划(方案)报镇人大主席团备案;

2、每年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开展有方案、有记录、有签到、有信息(附图片)。

 (三)代表参与“六大行动”的履职情况(20分)

1、根据代表特长,合理将代表归入“六大行动”中的一项或多项中,每个代表一年至少参加1次以上活动,每次活动有方案、有记录、有签到、有信息(附照片)。

2、一个季度每位代表至少走访选民或贫困户宣传、传递产业政策、环境卫生、乡风文明等正能量一次。

 (四)档案资料(10分)

1、及时整理代表小组活动档案资料,建立上级来文卷、代表小组活动卷等专卷,有活动记录本、有代表接访台账等。

2、有代表特长资源数据库、有代表参加“六大行动”的分类定责台账,有活动开展情况记录及信息等。

四、考核方式

实行季度考核方式,按照考评表内容,采取听汇报、查档案、走现场、代表座谈等方式,逐项对照考评。

五、考核结果运用

季度考核结果与季度代表小组活动经费直接挂钩。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的,代表小组活动经费1000元;考核分值在81-90分的,代表小组活动经费700元;考核分值在71-80分的,代表小组活动经费500元;考核分会在61-70分的,代表小组活动经费300元;考核分值低于60分的,代表小组活动经费200元。

在考核结束后的一周内,镇财政将各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拨付到各村村财镇管账户。各代表小组按照村财镇管报账程序进行报销。若本季度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未使用完毕,留存到下季度代表小组活动时使用。

附表:双石镇人大代表小组考评表

双石镇人大主席团

2018年6月15日

 

             双石镇人大代表小组考评表

代表小组:      时间:       总分:        

项目

内容

分值

考评分

备注

阵地建设(10分)

“三室一家”标准规范,有牌子、有制度。(缺一项扣1分)

2



代表小组有宣传窗口(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内容。(无宣传栏扣1分,不及时更新内容或不公示扣2分)

3



加入镇人大微信群。(代表全部加入5分、80%加入4分、60%加入3分、50%加入2分,50%以下不得分)

5



代表小组活动(60分)

年初有活动计划,活动计划(方案)报镇人大主席团备案。(少一样扣5分)

10



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开展有实施方案、有会议记录、有签到表、有信息或调研报告(附照片)。(少开展1次活动扣3分,每次活动报镇人大主席团资料不全扣2分)

20



根据活动方案组织代表开展活动,80%以上代表参加得10分,60%以上代表参加7分,50%以上代表参加5分,50%以下不得分。

10



主席团邀请代表列席或年底代表小组组织述职需上交书面汇报材料(含年底的履职登记表)到镇人大主席团。(无书面述职材料的,代表小组10人以上的少1人扣1分,代表小组10人以下的少1人扣2分,扣完为止)

10



每个代表参加活动后在履职笔记本、履职登记手册、履职记实表“一本一册一表”上有记录。(参加代表少记录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10



代表参与“六大行动”的履职情况(20分)

根据代表特长,合理将代表归入“六大行动”中的一项或多项中,每个代表一年至少参加1次以上活动,每次活动有方案、有记录、有签到、有信息(附照片)。(每次活动后报镇人大主席团资料不全扣5分)

10



一个季度每位代表至少走访选民或贫困户宣传、传递产业政策、环境卫生、乡风文明等正能量一次。(少走访一次每个代表扣1分,扣完为止)

10



档案资料(10分)

及时整理代表小组活动资料,建立上级来文卷、代表小组活动卷等专卷,有活动记录本、有代表接访台账等。

5



有代表特长资源数据库、有代表参加“六大行动”的分类定责台账,有活动开展情况记录及信息等。

5



总分


100



加分项目

1、代表示范作用好,种植中药材、茶叶3亩以上或养殖猪、牛、羊50只以上、鸡、鸭、鹅1000只以上或开办农家乐进行诚信经营的,一个代表加2分(一年加一次);2、代表积极参加市、县人大组织的调研、视察、评议活动,每人每次加1分;3、代表被市、县级以上刊物作为先进事迹报道,每次分别加10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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