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到来,温度升高,食物易腐败变质,为避免出现群体性聚餐引发的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件,请注意以下事项:
1.自办酒席前要先到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登记备案,以便能够及时得到监管人员的检查指导。
2.事先要检查水源,并做好水源防护工作。
3.食品加工场所应远离垃圾堆、禽畜圈养地及其它污染源25米以上,要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并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
4.承办宴席的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把好食品原料进货关,在采购食品原料时一定要索证索票,不要购买过期变质、“三无”食品。
6.采购的肉菜应当天食用,不要加工发芽土豆、野蘑菇等容易引发中毒的食材;动物性、植物性和水产品必须分类清洗分类切配;餐用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洗净消毒,做到分类使用、生熟分开,严防交叉污染;
7.加强厨房和食物储藏地的安全防护工作,妥善保管鼠药、农药;
8.需加热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并注意防潮、防蝇;隔餐或隔夜的熟食制品食用前必须确认食物没有变质,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9.聚餐人员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应,举办者应及时将病人送当地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同时保护好现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