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县林业局防火办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了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
通过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大家一致认为全会作出的两个《决定》,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开放意识和发展意识,学习后深受鼓舞、振奋人心。作为林业森防职工,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实质,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重大意义的认识,把全会精神转化为工作动力,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结合《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用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护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转变思路,创新措施,积极工作,不断开拓,算好绿色账,走好绿色路,打好绿色牌,做好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秀美芦山·生态强县”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