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焰代表: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政府转来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东风大道老车站附近修建一处公共厕所的建议”,我局对该提案极为重视,收到您的提案后,即按照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批示,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现回复如下: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涉及的公共设施越来越多,根据我县城市规划要求,县城现有水冲式公厕17座,水冲公厕比例达100%以上,以东风路老车站为中心,三百米范围内有3处。向西180米红军广场1#公共厕所,向南250米沿江路滨河公园12#公共厕所,向北150米沿江路雨水公园17#公共厕所。
按照常住人口统计每1900人拥有公厕一个,我县公厕总面积528平方米,平均每个公厕面积达到31平方米,男女蹲位共94个,达到每300人拥有一个蹲位,完全能够满足市民如厕所需,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多提建议,促使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群策群力为芦山人民营造温馨美丽家园。
顺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