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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办公室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印发《<“健康芦山2030”规划纲要>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6-11 10:07 浏览次数: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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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印发《<“健康芦山2030”规划纲要>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芦阳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健康芦山2030”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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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1日      


健康芦山 2030”规划纲要》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推进“健康芦山”建设,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按照《“健康芦山 2030”规划纲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一)完善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健康教育网络体系。制定健康教育规划、确定健康教育方法、组织健康教育实施,开展评估工作,推动各项健康教育工作有效开展。把健康教育融入居民日常生活。(县卫计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文新广局、县体育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助配合单位,下同)

(二)推进健康教育素质化。完善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健康教育课作为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培训专(兼)职健康教育师资,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入职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减少不良行为对青少年的危害;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县教育局、县卫计局)

(三)构建健康和谐的精神家园。弘扬中华优秀伦理道德,构建和谐家庭,形成和谐的家庭关系。进一步推动社区文化建设。鼓励发展积极健康、社会化的兴趣团体。大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服务。(县文明办、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县总工会)

(四)强化个人健康责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增强慢性病防控意识;主动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提高个人和家庭健康素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掌握一般性居家保健技能,主动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县卫计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文新广局、县体育局、县食药监局) 

二、身体素质提升行动

(五)加强健身公共设施建设。构建和完善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网络和县城社区15 分钟健身圈,逐步完善户外休闲体育运动设施体系。不断加强体育场馆设施向公众开放力度,组织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服务作用。到 2030年,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人数达到 1千人以上。(县体育局、县教育局、县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县发经局、县财政局)

(六)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制定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全面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大力发展群众运动项目、特色全民健康活动,扶持推广传统运动项目,鼓励开发特色运动项目。制定实施青少年体质健康干预计划。积极为重点人群及其他特殊人群提供健身服务。推动群众体育健身常态化。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对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3%以上,优良率达到30%以上。(县体育局、县教育局、县残联、县发经局、县财政局)

(七)加强体卫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组建多学科融合的科学健身知识服务专家团队,为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老百姓提供专业、科学的健身指导服务。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预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深入开展体质测试工作,推动“体医结合”的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开放应用国民体质健康大数据,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建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 (县体育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科知局、县残联、县财政局)

三、健康生活倡导行动

(八)完善全民营养计划。加强全民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普及,宣传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实现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全覆盖。实施国民营养计划,重点实施“三大营养改善行动”。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中小学营养膳食行动,推进微量营养素平衡行动。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到2030年,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全县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 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文新广局、县食药监局)

(九)加大禁烟限酒力度。强化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加强控烟宣传教育。营造支持性环境,推行无烟社区、无烟单位、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创建,提高戒烟干预能力。加强限酒健康教育,对酒精使用造成相关疾病的个人及其家庭提供预防和治疗干预服务。开展烟草流行和有害使用酒精监测,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到2030年,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至20%以下。(县卫计局、县委宣传部、县发经局、县财政局、县文新广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烟草局)

(十)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加强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发生,积极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促进安全套使用,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病、艾滋病等疾病的传播。进一步强化娱乐服务场所日常监管,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有效遏制淫秽色情、卖淫嫖娼等社会现象。加强网上巡查监管,有效封堵删除网络色情等有害信息。大力开展涉黄问题集中整治,落实日常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制毒贩毒,依法对吸毒者采取戒毒措施。加强全县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维持治疗工作覆盖面。加强新型毒品治理,保护人民健康。强化医疗机构毒麻药品管制。(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文新广局)

(十一)普及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全面推行绿色出行,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设施,倡导5公里步行、10公里骑行运动,逐步完善绿色出行激励政策,切实减少因出行带来的碳排放。普及绿色居家生活方式,推进无害化、低碳化家庭装修,减少家庭装修带来的健康危害。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及公共服务,通过共享设施和共享服务减低能耗,保障健康。(县环保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文新广局、县体育局

四、健康文明普及行动

(十二)传承健康养生文化。弘扬我国中医养生文化,把修身养性作为促进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之一。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均衡营养、适度运动、良好睡眠、戒烟限酒等“健康四基石”,深度挖掘我县健康饮食文化、起居文化、休闲文化、运动文化,推动全民生活向科学、自然、积极、有度方向发展。结合我县良好自然生态环境,做好生态养生文章,围绕“天人相应”的健康理念打造1-2个生态养生基地,打造生态康复示范基地。(县卫计局、县发经局、县民政局、县文新广局、县体育局)

(十三)强化健康道德建设。把健康文明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崇尚道德健康,引导居民把养成健康行为作为修身养性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健康行为的社会价值,以及不健康行为对他人、对社会、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树立健康行为荣辱观,营造行为健康者荣、不健康者耻的社会道德氛围。逐步形成城乡居民健康行为准则。(县委宣传部)

(十四)普及健康文化理念。树立科学健康观,从生理、心理和社会生活全方位增进人群健康。加强健康美学研究和宣传,激发公民维护和增进健康的内生动力。加强健康哲学研究和普及,帮助人民群众正确对待健康与疾病、生存与死亡的问题。加强健康科普知识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为人民群众提供易读易懂健康知识产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文化宣传活动,把普及健康文化理念落到实处。(县委宣传部、县卫计局)

(十五)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把和谐医患关系建设纳入健康文明建设范畴,从文化、道德、法律多层面促进医患和谐。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和谐医患关系。在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中大力推行“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模式,深入开展以“替人着想、如家体验”为主题的亲情服务行动。以人性化服务为中心,坚持社会效益准则,提供精湛、优质、安全的医疗技术服务。加强医院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让患者放心;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推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促进医患沟通;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坚持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制,促进医患之间相互信任。聘请社会监督员,监督医院医德医风(县卫计局)

五、 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行动

(十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级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建设,推动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全面有效落实,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减少因人口流动而产生的健康风险。(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十七)强化慢性病防控。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建立符合我县县情的监测系统。加强慢性病高风险人群筛查与干预,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推广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我县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比2015年下降3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比2015年提高15%。加强口腔卫生,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科知局、县司法局、县食药监局、县扶贫移民局)

(十八)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维持无脊灰状态。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增强应对突发急性传染病能力。健全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长效机制。加强艾滋病发现与治疗,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将疫情保持在低流行水平。全力遏制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地方病等重点病疾寄综合防治,保持已控制或消除的地方病防治成果。(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扶贫移民局)

(十九)做好卫生监测监督工作。加强卫生监测监督工作,重点做好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卫生等工作。加强水源地保护和饮用水水质监测。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大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职业健康检查与诊断监督管理,强化医疗、采供血、放射卫生、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非法行医”“两非”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监督管理。保持环境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卫生监测工作覆盖所有乡镇。(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六、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行动

(二十)促进健康老龄化。营造老年人健康生活环境。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预防、养生、医疗、养老”深度融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老年医学发展,加强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县民政局、县老干部局、县老龄办、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发经局)

(二十一)加强妇幼健康管理。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倡导优生优育,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免费服务制度。建立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体系。(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县总工会、县发经局、县财政局)

(二十二)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加强儿童早期发展促进工作。加强早产儿的干预治疗。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将儿童出生缺陷疾病诊断治疗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加强确诊病例的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减少新生儿疾病发生。开展儿童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加强儿童营养不良和贫血预防工作。(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县总工会、县发经局、县财政局)

(二十三)实施健康妇女计划。推行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新策略。加强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等妇女保健亚专科建设。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做好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加强艾滋病和性传播疾病防控工作。加快提高妇女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总工会、县发经局、县财政局)

(二十四)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促进全县人口均衡发展,创造良好人口环境。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相关政策,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加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基础工作,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到2030年,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值域水平。(县卫计局)

(二十五)维护残疾人健康。认真贯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5号)规定,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全面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三级预防工作。建立0-6岁残疾儿童筛查机制,完善残疾服务监测网络和残疾报告制度。落实好残疾儿童救助服务。精准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实施好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救助专项扶贫项目,以及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重点康复项目。加强对残疾人健康康复管理,将残疾人健康康复管理和社区康复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加强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0%以上。(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团县委)  

七、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二十六)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全县医疗资源配置,整合推进医疗资源共享。重点加强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加强县办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鼓励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创达到二级水平。到2030年,形成全县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7人。到2030年再争创省级重点专科1-2个。(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发经局、县财政局)

(二十七)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明确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确定重点收治疾病病种范围,推进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功能互补,提高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县医疗机构通过医疗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帮扶、托管资源薄弱的乡镇中心卫生院,鼓励发展“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资源”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到2030年,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覆盖率达到 100%,原则上每千人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二十八)创新医疗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实现医防结合。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功能明确、责权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鼓励社会办医高端化、专科化、规模化、城郊化发展,创新医疗服务供给模式。(县卫计局)

(二十九)建立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分级诊疗体系。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面推动以家庭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家庭病床、家庭护理、家庭康复、家庭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根据家庭签约提供增值服务和特殊服务。积极推进以家庭医生为服务末端的分级诊疗体系,全面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到2030年,保持签约服务到全人群,做好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县卫计局)

八、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

(三十)发展中医药治未病与养生保健服务。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药膳和食疗等技术支持。挖掘具有特色的中医健康大讲堂,普及推广武术、太极等具有养生保健效果的传统锻炼项目。

    县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康养协作机制。实施中医药文化科普项目,加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同感。开发具有特色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休闲度假的中医药文化旅游线路。(县卫计局、县旅游局、县人社局)

(三十一)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好中医医疗联合体,健全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和协作机制,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进一步加强县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到2030年县中医院达到二级中医医院标准,所有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或中医诊疗区。所有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县卫计局)

(三十二)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推进中医药传承工作,发挥名老中医作用,积极推荐评选、培养市级以上名老中医;推广名老中医经验。鼓励中医机构、综合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中医药人员创新开展中医药治疗新技术,开展中医工作科研,开展临床适宜技术推广和经验总结。(县卫计局、县科知局、县食药监局)

(三十三)加强中药资源开发利用。合理规划中药材发展,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实施道地药材综合开发与区域发展项目、中药材大品种培育项目,开展道地药材规范化、生态化种植。提升中医特色康复、医养等服务能力,强化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推进中医养老服务,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扶持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县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发经局、县财政局)

九、医疗保障体系健全行动

(三十四)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它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逐步建立居民个人缴费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挂钩机制。完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开展门诊统筹。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体制,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三十五)完善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医保制度间转移接续制度,执行跨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建立基本医保精算管理,实现医保基金可持续平衡。全面建立并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商谈判和风险分担机制,形成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按服务绩效付费。建立药品、医疗器械、诊疗项目基本医保准入和退出第三方评估机制。全面实现医保智能监控。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到2030年,全民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高效。(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

(三十六)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大病保险政策和机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服务。鼓励企业、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发展健康管理等新型组织形式。到2030年,建立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县政府金融办、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

(三十七)推进健康扶贫工作。推进健康扶贫常态化。建立因病致贫监测机制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十免四补助”医疗救助政策和10个100%,以及“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从2017年起到2020年,通过财政资(补)助,由财政部门按统筹地区指定的最低缴费档次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现参保率100%。到2030年,进一步完善贫困和低收入人群医疗救助机制,不断提高健康保障水平。(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扶贫移民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十、药械供应保障行动

(三十八)健全药械供应保障体系。探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采购、配送、监管机制改革工作,全面实行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个平台、一套机制”药品采购模式。严格执行省集中挂网结果。健全定期督导和明查暗访工作机制,实现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

(三十九)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完善以基本药物制度为重点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严格控制贵重药械采购使用比例,鼓励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低价药和国产药械。(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

十一、爱国卫生运动推进行动

(四十)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卫生创建。完善城乡环境卫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争到2030年农村户厕无害化厕所比例达到100%。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到2020年,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达8%以上;到2030年,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成果,力争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达15%以上。(县卫计局、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县水务局、县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四十一)建设健康县城和健康村镇。保障与健康相关公共设施用地需求,完善相关公共设施体系布局和标准,将健康政策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促进城镇建设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针对当地居民主要健康问题,编制实施健康城、健康村镇发展规划。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工程,提高群众参与度。加强健康县城、健康村镇建设监测与评价工作。(县卫计局、县国土局、县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县教育局)

十二、环境问题治理行动

(四十二)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抑制城镇扬尘、减少煤炭消费总量、治理机动车污染、控制秸秆焚烧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率降低。到2020 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93.4%以上,以后持续改善。(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四十三)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饮用水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县城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面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四十四)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基础工程、土壤污染分类管控工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到202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4%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

(四十五)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检查,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实施超标排污联合惩戒。建立并严格落实覆盖所有工业污染固定源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着力解决环境监管职能交叉、权责不一致、污染防治能力薄弱等问题。建立统一监管污染物排放的环保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公正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格局。(县环保局、县发经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发经局)

(四十六)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县环保局与县卫计局的联动机制,开展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识别涉及重金属、有毒有害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核与辐射、噪声、振动等特征污染物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及其环境健康风险,加强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与危害的监测,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划定环境与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哨点监测,建立高风险区域内项目开发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县环保局、县卫计局)

十三、公共安全环境营造行动

(四十七)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加强安全生产,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将职业病危害防治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范围。强化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专业培训。推广应用典型职业病危害防治先进技术和装备。切实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属地监管责任。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广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数据上报制度,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和预警。到2030年,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 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 90%以上,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病报告率达到100%。(县安监局、县工商质监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局)

(四十八)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客运企业交通安全问责和告诫机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严格禁止携带危险品进站乘车。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安全例检规定。到2030年,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40%。(县交通局、县发经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质监局)

(四十九)预防和减少伤害。加强社会面安全防范控制,开展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专门性安全防范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幼儿园、学校及老旧社区等未成年人、老年人主要聚集地区增设防范措施,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加强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扬言报复社会人员的排查管控,严防发生针对婴幼儿、未成年人、老年人的极端事件。严厉打击街面违法犯罪,努力遏制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街面抢劫、抢夺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拐卖贩卖儿童和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等突出犯罪行为,使针对儿童与老年人的伤害案件、意外事件数量逐步下降。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社会面制假售假、假冒伪劣犯罪。(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妇联)

(五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到203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县政府应急办、县公安消防大队、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

十四、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构建行动

(五十一)加强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做好企业标准备案工作。配合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加快食品监督体制改革进程,筑牢基层食品安全“网底”。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日常监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部监督,细化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问责力度。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做好公共服务、许可登记、监管业务、技术支撑、预警决策、信用评价系统、食品安全追溯全流程信息化。调动社会各类主体积极共治共享,打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县食药监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卫计局、县工商质监局)

(五十二)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扶持中药注射剂等现代中药发展。充分利用芦山中药材优势,大力支持中药配方颗粒等新型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加快发展。积极推进地方习用中药材、中药饮片注册申报工作,继续推行中药材种植养殖和产地加工规范化,推进建立中药材溯源体系,强化中药材农残、重金属残留等有害物质检测。进一步加强医院制剂监管。加强药品全过程监管,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和信息公开力度,确保药品安全。(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县科知局、县卫计局)

十五、多元办医格局推进行动

(五十三)大力鼓励社会办医。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破除阻碍社会办医的机制体制和政策束缚,加快推进社会举办医疗机构发展,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通过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探索举办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组改制。进一步增加社会办医在医疗服务中的总量。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人才交流与技术合作,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开展对口支援等方式,提高社会办医整体水平。(县发经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县国资局、县政府金融办)

(五十四)推动医疗卫生供给侧改革。推动卫生计生供给侧改革,从补短板、构建新服务模式、推进绿色医疗三方面完善服务供给。出台激励性政策,重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妇女儿童医院、老年病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疾病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护理中心、康复中心建设。推动医疗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满足因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口结构变化产生的健康新需求。推行“绿色医疗”和“精准医疗”。(县卫计局、县发经局、县财政局)

十六、健康服务新业态构建行动

(五十五)构建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产业。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所在地及周边基层医疗机构深化合作。支持国有企业积极进入养老服务业,支持民间资本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鼓励境外资本依法投资养老服务业,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培育和发展中高端养老社区建设,依托芦山特色资源,发展围绕生态要素的养老项目。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定期到养老机构为老年人开展义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发经局、县国资局、县财政局)

(五十六)推动健康保险产业与健康服务相结合。鼓励健康保险企业与医疗机构和健康管理机构合作,鼓励健康保险机构举办健康管理、医疗服务和康复服务等机构,形成保险筹资、服务提供、费用补偿一条龙服务。大力发展类似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等单项保险,形成保险标的明确、服务对象明确、服务项目明确的险种系列。(县政府金融办、县发经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五十七)推动康养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规划与环评为前提,推动康养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着力培育森林康养、避暑养生、健康膳食、乡村休闲度假等康旅融合发展业态。鼓励医疗机构积极推动旅游医疗服务,在景区和主要旅游路线设置医疗服务点,开展医疗服务、养生服务、康复服务、心理服务等综合服务项目,把旅游医疗作为推动驻地旅游的重要手段之一。(县旅游局、县卫计局、县发经局、县国资局、县财政局)

(五十八)发展绿色品牌食品餐饮产业。大力引导企业发展绿色食品,全面提升“省级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管理水平,做好获证企业服务,打造融产品供给、生态环保、文化传承、科技教育、休闲旅游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绿色有机农业园区。推进绿色(有机)认证产品工作。不断优化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主体结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扎实推进基地建设,着力争创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形成原料基地与加工企业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不断强化市场营销服务,促进优质优价市场机制形成。坚持绿色食品精品定位,不断提升绿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到2030年绿色食品认证数达到10个。引导健康消费,发展品牌餐饮。加快健康餐饮产业升级,发挥餐饮行业协会引导服务作用,强化部门监管,打造健康放心品牌餐饮企业。(县食药监局、县粮食局、县工商质监局)

(五十九)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积极发展健身培训、康体保健、场馆租赁、体育商品经销与维修等服务业务,鼓励体育协会、俱乐部、企业等利用热门体育运动进行市场化运作。加强横向合作,推动产业融合。加强与周边县区横向合作,建设以特色主题文化户外体育活动为主的体育产业带。(县体育局、县旅游局、县发经局、县财政局)

十七、生物医药产业建设行动

(六十)推动生物医药研发园区建设。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以中药材种植基地为主,形成企业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格局。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繁育道地及大宗、常用中药材品种繁育研究工作,实现种子种苗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县卫计局、县科知局、县财政局、县发经局)

(六十一)推动中医药产业链发展。发挥区域优势,扩大中草药种植规模。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中药材规范化栽培技术,推动全县中草药种植规范化。开展优良品种选育和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加强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体系建设。扩大县域种植面积。(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县发经局、县财政局)

十八、“智慧健康”建设行动

(六十二)推动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共享。以市级平台为核心,构建覆盖全县的信息平台。推动人口信息与卫生信息整合;推动公共卫生信息与医疗服务数据融合;推动医疗服务信息与医疗保险和药品生产流通信息深度融合,助推三医联动机制的建立,推动跨区域健康信息整合。(县卫计局、县财政局)

(六十三)以信息化推动健康服务现代化。形成便民利民、服务整合的健康服务新业态。以信息化推进健康养老模式建立,促进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有机衔接;以信息化推动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形成跨区域的标准化连锁服务;以信息推进延伸服务,促进健康预约服务和随访服务开展;以信息化推进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建立,实现健康风险评估、健康状况监测,行为干预和生活指导、用药指导、就医导航全信息化。(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六十四)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依托远程网络会诊系统,鼓励发展针对特殊人群的专科互联网+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推动物联网技术在互联网+健康服务的应用,促进健康指标检测自动化,药物配送自动化,进一步推动知识库在互联网医疗中的应用。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医疗相关政策。(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六十五)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整合人口数据库、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公共卫生数据库以及健康相关数据库,配合、利用雅安健康大数据中心。用于发现疾病发生发展规律、治疗效果评估和治疗方法遴选、医疗质量和医生行为监管、医疗费用监测和患者流向监测。逐步推进健康大数据的商业化应用,用健康大数据指导卫生资源配置,药品生产和流通、健康服务新业态发展等事业及产业的发展。大力推动健康大数据面向公众的应用,服务于居民健康风险评估,智能化健康咨询服务以及健康行为干预。(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六十六)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协同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均等的公共卫生制度、高效的医疗供给制度、公平的全民医保制度、规范的药品保障制度、科学的行业监管制度。理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与政府的关系,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县卫计局从举办管理医疗机构向全面监督管理转变,强化执行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监督管理。(县卫计局、县委编办、县发经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十九、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

(六十七)医教协同推进人才培养。建立与省内医学院校密切合作机制,着力解决我县才短缺问题。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机制,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六十八)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严格基层卫生人员准入标准,推进基层卫生队伍的职业化进程。建立基层卫生人才引进机制。203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有全科医生3人,实现农村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5人以上,基本实现每千常住人口具有签约家庭医生3人以上。进一步探索和深化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构建基层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六十九)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培养。加强院校、院企等深度合作,引进一批省内外领先高层次人才。积极参与高层次人才选拔,到2030年,建设以县级和基层名医为核心的人才体系。加强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建设,培养、聚集一批优秀人才。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加大养老护理、营养师、康复治疗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健康人才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健康服务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七十)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建立中医师承制度。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中医药高端人才。加强院校与用人单位的协同协作,培养适应中药产业发展和中药研发的中药专业人才。探索培养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服务贸易等复合型人才。加快发展中医药现代职业教育和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县卫计局、县旅游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七十一)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探索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对医疗卫生机构单独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合理提高人员奖励水平。建立健全以医德、能力、实绩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完善医师多点执业和“互联网+医疗”制度体系,鼓励医生开展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建立医务人员激励制度,提升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营造尊医重卫良好社会环境。(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二十、 推进健康科技创新

(七十二)改革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激发医务人员创新活力,实施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从投入、待遇、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引进、人才评价等方面完善激励政策,建立以能力和实绩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雅安市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等,积极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创新。建立健全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充分发挥医学会作用,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流程,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县人社局、县科知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

二十一、加强健康芦山建设的领导

(七十三)完善体制机构。成立“健康芦山”推进委员会。加强各部门、各行业在健康领域沟通协作,建立协同解决健康问题的新机制。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健全监督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研究建立健康影响问责机制,推进健康融入各项政策制度化、法治化。(县卫计局、县发经局、县财政局)

七十四)完善健康筹资机制。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团体、企业等积极性,形成多元筹资格局。健全政府健康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投入力度,科学合理界定政府投入职责,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建立结果导向的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与互助。(县财政局、县发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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