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党组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上报。
五、定期通报结果。每年在单位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支部每年至少在支部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