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双石镇林业工作的主要职责

发布单位:双石镇 发布时间: 2018-08-30 2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第一条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第二条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第四条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作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第五条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第七条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第八条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第九条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第十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

第十一条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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