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芦山传统婚恋介绍

发布单位:县招商引资局 发布时间: 2018-09-06 11: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民国时期,县人婚龄一般是男20,女18。结婚须遵“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讲究门当父对,父为妻纲,三从四德,同姓不婚。亲戚婚配要辈行相当,姑表、姨表可结婚,叫“姐妹开亲”、“亲上加亲”。但姑表结婚只能是舅父的女儿嫁到姑母家,叫“随娘娘”。结婚须遵“六礼”程序:纳礼(送礼求婚);问名(询问女方姓名、生期。有名“合八字”);纳吉(送礼订婚,又名“拿八字”);应征(送聘礼);请期(议定婚期,又叫送年月)迎亲(结婚)。结婚时,男方两天,女方三天。第一天男方叫“平膳”女方叫“花夜”,亲朋好友赠贺喜礼。第二天男方称“正筳”,女方称“出亲”。第三天早饭后,女方来轿接新郎新娘回女家参拜父母祖宗与亲友长辈,名曰“回门”,女家办回门酒款待,并赠送女婿钱财,一般不留住宿。至此,婚礼始告结束。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旧版
主办: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 承办: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办公室 联系我们:0835-6526078
备案号:蜀ICP备12028360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260200000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