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考核工作的通知》(芦综治办〔2018〕10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平安家庭”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平安家庭”评选条件的家庭。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好,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和违反村(居)规民约行为。
2、安全自防好,家庭不发生火灾、交通、中毒、与治安事故,不发生财物被盗案件。
3、团结互助好,家庭成员关系融洽,邻里和睦相处,家庭成员、邻里之间不发生矛盾纠纷。
4、履行义务好,积极履行邻里守护、联户共创、依法自治等义务。
5、家庭风气好,讲文明、树新风、爱科学、守公德,正派公道,弘扬正气,嫌恶如仇,见义勇为。
6、家庭成员不参与闹集访、械斗;不参与非法宗教组织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不参与地下“六合彩”活动。
7、无毒品、无赌博、无犯罪行为;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无家庭暴力。
三、相关要求
1.各乡镇妇联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严格把关,择优推荐。所推荐的家庭要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典型性和影响力。
2.请各乡镇妇联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评选工作,并于9月28日前将材料(含电子档和纸质档)报县妇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