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号车辆驾驶员,为确保“国庆”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做出如下承诺: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2、不发生“三超”(超速、超载、超员),“一疲劳”(疲劳驾驶)行为。
3、不发生客货混装及违法搭载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
4、不发生“酒后”、“毒后”驾车行为。
5、保证车辆状况良好,不驾驶“带病车”、“故障车“。
6、保证车辆手续完备,保险齐全。
7、自觉接受镇交管办,道路交通劝导员的监督和公安机关的管理。
以上承诺我坚决遵守,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