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救助范围
教育基金救助对象为户籍在本县区域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在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子女,在享受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帮扶政策(含免学杂费、助学金、生活补助、扶贫资助、助学贷款等)基础上,仍存在与子女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救助内容和标准
(一)学前教育阶段:可对幼儿伙食费等每生每年补助8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
1.享受农村营养餐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小学阶段,可对学生购置校服、文具、辅导资料、校内伙食等每生每年补助650元。
初中阶段,可对学生购置校服、文具、辅导资料、校内伙食等每生每年补助1050元。
2.不享受农村营养餐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小学阶段,可对学生购置校服、文具、辅导资料、校内伙食等每生每年补助1250元。
初中阶段,可对学生购置校服、文具、辅导资料、校内伙食等每生每年补助1650元。
(三)高中教育阶段
1.普通高中学生,可对学生教辅资料、住宿费、生活费等每生每年补助2050元。
2.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可对学生教辅资料、住宿费、生活费等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特别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5000元。
(四)高等教育阶段:可对就读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交通费、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进行救助,一般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特别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5000元。
三、申领程序
学生本人申请→村级初审→学校审核→乡镇复审→县级教育、扶贫部门审定→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拨付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