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2.保障标准:我县现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3300元/年.人,目前人均补助水平为230.75元/月。
3.申请资料:
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低保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书,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基本生活状况,产生贫困的主要原因等; 家庭收入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并提供以下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病情诊断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乡镇、村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张榜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张榜公示→社会化发放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