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项目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根据《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4·20”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芦府办[2013]93号),明确了重建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方式,制定科学合理的拨款流程,确保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支付,阳光、高效管理重建资金。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在各业主单位拨款资料通过资金组工作人员以及县级领导审核后,2018年1-8月,我县灾后重建资金共支出44877.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