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洪彪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8-10-23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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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洪彪因保管不善,将清仁乡大同村团结组的土地证(证号:芦集用(2012)第8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竹洪彪因保管不善,将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清仁乡大同团结组的房产证(权证号:清39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竹洪彪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