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保证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不重不漏。10月30日,县污普办会同第三方机构对全县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进行第三次会审。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定,开展自查自审,逐项审核填报的内容。并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数据审核培训,加快推进入户调查工作。确保在省、市污普办的安排和部署时间节点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