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按照省市财政工作统一要求和我县工作安排,2018年财政局组织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行政事业单位5户(其中2户为代理记账公司)。
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在会计资料审核、会计核算代管资金收入管理和政府采购支出方面存在问题,涉及资金187.46万元。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对存在问题的2个单位以书面的形式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相关单位表示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管理。
全县共两家代理记账公司,均于2017年度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的基本健全,现有会计从业人员符合要求,2017年度继续教育的培训学习已完成。有委托代理记账的局面委托合同及会计报表,近期合法纳税,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