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5日下午3时,县房管局组织工作人员清查幸福小区租户入住情况,对不符合居住条件的租户,要求及时退出公租房并补交所欠房租,符合居住条件的,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到房管局补交以前年度所欠房租及2018年房租,并与房管局签订租房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