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严格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实行机关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动态管理,建立台账,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做好登记。保证用房性质清晰、门牌号清晰、办公室人员清晰。
目前,全局49人,办公用房13间,面积330.8平方米,服务用房12间,面积329平方米,全年无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