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由我局党委成员费国忠带队,对芦山中弘能源燃气有限公司进行元旦前夕安全检查。
检查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查阅、听取相关负责人进行相关汇报的方式进行。通过检查发现燃气调压站灭火器即将过期、摆放位置不规范,要求其立即整改。重点对企业用气安全检查记录进行了查看。费国忠提出: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查的严、查的勤,严守安全底线,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