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方式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组成,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局有关站、室负责人根据议题需要列席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如果局长不能出席会议,可由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但会后副局长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和研究结果向局长报告。局长办公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会议时间
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除特殊情况临时决定召开外,应提前2天通知各位成员。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的,需提前向主持人请假。
三、会议主要任务
(一)讨论和决定事关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
(二)讨论和决定行政方面的重要工作制度、程序的制定和修改。
(三)研究决定局公共经费使用、政府采购、资产转让、物资处理、借款、异地存款等资金运用项目。
(四)讨论和决定局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产权出让等事项。
(五)传达和贯彻上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指示和决定。
(六)需局行政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其它重大问题。
四、会议召开
(一)局长办公会议须有半数以上会议成员到会方可举行。
(二)推行议题会前协调把关制。凡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要由分管局长牵头会同相关站(股)室进行讨论研究,基本形成一致意见方可提交会议研究;如不能形成统一意见的,要将不同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分类,找出不同意见原因,提出比较成熟的倾向性意见,向局长报告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专业性较强的事项,需提供专家意见。
(三)办公室负责议题的收集和整理,报局长审定。会议议题和相关材料,办公室要提前报送各位局领导。各成员要做到会前认真审阅,心中有数;会中认真听取,提出建设性意见;会后认真执行,确保决定事项得到落实。
(四)会议先由议题主要提出人就议题作简要说明,会议成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因故未到会的会议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凡是重大问题的议题,要提供比较完整的事实材料。
(五)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最后决策由局长根据表决结果作出。
五、会议执行
办公室要督促相关责任站(股)室做好决定事项的办理和落实,及时向局长报告执行情况和工作进展,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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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