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出现商品质量等问题时能够及时查清货源和问题商品流向,及时召回问题商品和挽回农民损失,特制定农资经营单位购销货台账制度。
1、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2、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销货台账,如实记录所销售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时间、销售者、购买人等内容。
3、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内容必须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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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