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畜牧生产科教站每月组织畜牧生产科教站工作人员对本科室、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各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销售摊点、屠宰场进行一次畜牧安全生产检查;畜牧生产科教站工作人员平时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责任行业的畜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二、畜牧生产科教站工作人员在畜牧安全生产检查中,要认真按照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进行全方位检查,并做好书面检查记录。
三、在畜牧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填写下发相关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实行跟踪监督,整改期满进行逐项复查验收。
四、在畜牧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其现场作业,报请县农业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