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一、制定公文处理制度旨在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规范、统一、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三、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公文的处理工作。建立公文处理工作责任制落实岗位职责努力提高办文效率。
四、结合本办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收文处理
一、签收办公室收到公文时要签字签收并注明签收日期,紧急公文应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签收公文中发现收文份数不符或其他问题要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二、登记内容主要包括收文日期、份数、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分发日期及办理情况等。
三、分送局办签收、登记公文后把原文件存档然后按照有关规定或根据公文内容复印一份送给相关重点工作组各重点工作组接收文件时要签字。
四、局办公室签收文件后要及时对公文提出办理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送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后将文件处理签移交给办公室以便办公室进行督促催办。
五、传阅根据拟办意见及领导同志批示将公文送有关领导同志阅知或批示。办理公文传阅由专人负责并按照传阅范围和一定的程序进行。传阅按领导同志排序由前向后递送特殊情况除外公文传阅应严格履行登记和交接手续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泄密。
六、 公文的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特急件必须在24小时内办结加急件必须在3日内办结紧急电报“特提”、“特急”不得超过2小时特急”办理)。
发文处理
一、核发由专人负责在公文正式印发前对公文的审批手续、文种、密级、格式、文字等进行复核。
二、登记记录发文日期、公文标题、发文字号、签发人、印发范围和公文印制份数等。发文登记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办理。
三、印制公文字体、字号使用应规范统一。涉密公文必须由内部打字(文印)室负责印制印制过程中要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尽量减少接触人员绝密级公文必须指定专人录入、校对、印刷、装订。党政办打字(文印)人员负责对印刷废版、废页及不应归档的软盘等进行及时监销。
四、发送和传递公文要编号、登记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涉密公文要做好登记要在封、包装袋上标明所装公文的最高密级、编号和收文单位名称。有时限要求的标明紧急程度。
公文管理
一、公文由办公室专人接收、管理。领导凡参加各种会议或到县机关办事所领得的文件资料要及时交办公室处理。文件交接和签收要严格履行手续。
二、公文一般只发组织不发个人。任何个人不得私自留存、销毁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携带文件外出。
三、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
四、公文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后即行解密。
五、建立文件管理责任人制度。办公室主任对文件管理工作负总责,办公室分管领导为文件管理第一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员为文件管理直接责任人。
六、严格绝密级文件管理,确保绝对安全。
(一)文件实行专人专柜保管,由本单位指定一名文件专管人员负责绝密文件的签收、保管和清退。
(二)绝密级文件不得传输、复制和汇编。阅读、传达绝密级文件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文件不得摘录和借阅,其内容不得公开引用,传达时不得录音、录像和记录。
(三)存储文件的磁盘、光盘及介质按所存文件的最高密级管理。
(四)建立健全文件清退和销毁制度,对标有密级的文件定期进行清理、清退和销毁。
(五)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退休时,本人所保管、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六)密码电报按照机要部门有关规定管理。
七、公文整理归档。公文办理完毕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的定稿、正本、有关材料及软盘收集齐全交予档案部门进行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