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指示和决议。
(2)指导本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参与疑难纠纷的调解。检查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协议,对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及时予以纠正。接受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咨询、建议,来信、来访和投诉。
(3)负责对监管本辖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教育、监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参与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有关道德风尚的宣传教育。
(5)了解并向上级报告群众对现行法规、政策或司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6)负责司法所内勤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宣传、文件收发、统计报表、档案管理等工作。
(7)积极参与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纪律建设,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好学习记录。
(8)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