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坚持干在实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我局行政执法监督主要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现将今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认真谋划粮食监督检查工作
我局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职能,始终坚持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并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作为全局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全年针对监督检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督查,深入一线抓落实,形成了一手抓决策制定,一手抓监督检查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研究分析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工作目标,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楚,真正将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储备粮检查,确保粮食质量和安全
为保障储备粮的质量和安全,我局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检查每月至少到库点进行一次市县储备粮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储备粮的管理制度落实、粮情监测、虫害处置等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全年检查12次,参与检查26人次,有效确保了4778吨市级储备粮和1100县级储备粮的质量和安全。
(三)切实开展市场粮食检查,保障市场流通的安全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使粮食流通管理职能,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切实强化市场监管,特别是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会同食药监等部门开展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对大米等粮食抽样送检,保障市场粮食安全。全年组织、参与检查14次,参与30余人次,检查经营销售企业和超市等10余家,杜绝不合格粮食进入市场,保护粮食生产、经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内未出现粮食安全事故。
(四)认真开展了夏粮、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
为保护粮农利益和种粮积极性,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在夏粮收购和秋粮收购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小麦、稻谷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粮食收购企业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具备收购资格,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有无给农民“打白条”或代扣代缴税费;是否存在“转圈粮”等行为。在收购期间,组织开展粮食收购专项检查3余次,累计出动人员8余人次,检查企业1个次。
(五)健全体系,夯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基础
粮食局组织专人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梳理了县级粮食部门权责清单,制定了《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粮食局公共服务清单和指南》。我局编制了粮食局权责清单,共33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9项,行政检查3项。编制了职权名称、实施法律依据、责任事项、流略图等。报送至县审改办 ,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为推进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重要保证。粮食局加强自身建设,对行政执法或监督检查人员全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粮食流通政策和具体业务组织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提高执法人员对粮食执法工作的认知能力和业务水平,夯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软实力。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我局充分利用“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走基层活动、“食品安全周”等系列主题活动,通过拉横幅、贴标语、发传单、微信等媒体,向公众广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学习宣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仓储管理法》、《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宣传与维护稳定、发展经济以及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拓展群众知法、守法渠道,提升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2018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执法监督检查人员老化,业务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二是缺少执法监督检查专项经费,工作推进困难。
三、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将继续做好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工商质检、食药监局等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着力加强粮食收购、储存、加工及环节的质量监管,切实做好地方储备粮管理,有效防止不符合粮食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粮食消费安全。同时,狠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放松,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基础,继续巩固和深化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成果,力争让我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及时制定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依规操作,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确保检查不走过场,真正起到摸清粮食库存家底、提高库存管理水平的作用。
(二)切实做好政策性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活动,严厉打击政策性粮油“出库难”、“转圈粮”和擅自动用库存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政策性粮食及时、顺利出库;认真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及时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市场专项检查,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加强日常巡查,适时组织开展粮食质量、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平稳。
(三)不断深化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方式。积极加强与工商质检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推广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在政策性粮油收购、保管、销售等环节出现的违反国家粮食政策的行为,特别是对违反国家粮食政策法规的涉粮单位和个人,要加大处罚力度。